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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球吧连载-已完成]大卫·科波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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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大卫·科波菲尔尚未来到人间,父亲就已去世,他在母亲及女仆辟果提的照管下长大。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通凶狠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辟果提的哥哥家里。辟果提是个正直善良的渔民,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用破船改成的小屋里,与收养的一对孤儿(他妹妹的女儿爱弥丽和他弟弟的儿子海穆)相依为命,大卫和他们一起过着清苦和睦的生活。
  大卫回家后,后父常常责打他,并且剥夺了他母亲对他的关怀和爱抚。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让他过着不能温饱的生活。他历尽艰辛,最后找到了姨婆贝西小姐。
  贝西小姐生性怪僻,但心地善良。她收留了大卫,让他上学深造。大卫求学期间,寄宿在姨婆的律师威克菲尔家里,与他的女儿安妮斯结下情谊。但大卫对威克菲尔雇用的一个名叫希普的书记极为反感,讨厌他那种阳奉阴违、曲意逢迎的丑态。
  大卫中学毕业后外出旅行,邂逅童年时代的同学斯提福兹。两人一起来到雅茅斯,访问辟果提一家。已经和海穆订婚的爱弥丽经受不住阔少爷斯提福兹的引诱,竟在结婚前夕与斯提福兹私奔国外。辟果提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回爱弥丽。
  大卫回到伦敦,在斯本罗律师事务所任见习生。他从安妮斯口中获悉,威克菲尔律师落入诡计多端的希普所设计的陷阱,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这使大卫非常愤慨。但这时,大卫堕入情网,爱上斯本罗律师的女儿朵拉。他俩婚后生活并不理想,因为朵拉是个容貌美丽、但头脑简单的“洋娃娃”。姨婆也濒临破产。这时,大卫再次遇见他当童工时的房东密考伯,密考伯现在是希普的秘书。密考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揭露了希普陷害威克菲尔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的种种阴谋。在事实面前,希普只好伏罪。后因他案并发,被判终身监禁。贝西小姐为了感谢密考伯,送他一笔资金,使他在澳大利亚发财致富,事业上取得成功。
  与此同时,辟果提多方奔波,终于找到了被斯提福兹抛弃后沦落在伦敦的爱弥丽,决定将她带到澳大利亚,重新生活。启程前夕,海上风狂雨骤,一艘来自西班牙的客轮在雅茅斯遇险沉没,桅杆上攀着一个濒死的旅客。海穆不顾自身危险,下海救他,不幸被巨浪吞没。当人们捞起他的尸体时,船上那名旅客的尸体也漂到岸边,原来是诱拐爱弥丽的斯提福兹!爱弥丽怀念海穆,去澳大利亚后在劳动中寻找安宁,终身不嫁。
  大卫成了作家。朵拉却患了重病,在辟果提去澳前夕离开人世。大卫满怀悲痛,出国旅行,其间,安妮斯始终与他保持联系。当他三年后返回英国时,发觉安妮斯始终爱着他。他俩终于结成良缘,与姨婆贝西和女仆辟果提愉快地生活在一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6 13:44: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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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来到这个世上


  让人们明白本书的主人公是我而不是别人,这是本书必须做到的。我的传记就从我一来到人间时写起。我记得(正如人们告诉我的那样,而我也对其深信不疑)我是在一个星期五的夜里12点出生的。据说钟刚敲响,我也哇哇哭出了声,分秒不差哪。
  我是在那么一天,又是在那么一个时辰出生的。对此我的保姆和一些大智大慧的女邻居是有个说法的。她们在我出生的前几个月起就对我投以无比关注了。她们说,我首先嘛,命不好,准多灾多难;其次,则有可以看见鬼魂的本事。她们认定这点:凡是星期五半夜后几小时内出生的婴儿都是不幸的。都具有那种禀赋,这是与生俱来的,男孩女孩都一样。
  关于第一点,用不着我说什么了,因为只有我的亲身经历最足以证实那预言是否灵验。关于第二点,我只好说,要嘛可能是我还是个小毛头时就把那灵气用光了,反正迄今为止我还未体验到。不过,就是没那份灵气我也不会抱怨,如果别的什么人正享用这份灵气,我则衷心祝福他能终生享用。
  我出生时带了一层胎膜①。后来,这胎膜就以15几尼的低价在报上登广告出售。不知是当时航海的人手头紧,还是人们对这胎膜不存什么信心而宁愿穿软木救生衣,反正只有一个人报过价。这人是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的律师,他报的价是两镑现金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关于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不足部分则以雪梨酒抵偿。哪怕会因此失去永不溺水的风险担保,这人也不肯加一个子。最后只有撤了广告,白出了一笔广告费。说到雪梨酒,我那亲爱的可怜妈妈自己也拿酒去市场上卖呢。十年以后,这胎膜由我们当地的50个人抽彩来决定由谁购买。每个抽彩的人先出半克朗,抽中的人则出5先令来买这胎膜。当时我也在场,看到自己身体的一个部分竟如此让人处置,我心里真不好受,也窘得慌。我记得那彩是让一个挎着篮子的老太太抽中的。老太太十分不情愿地从篮子里掏出按规定应交的5先令,那全是一个个半便士的硬币,末了也还差两个半便士——虽然人们花了好长时间用了很多算术方法向她说明这点,都没产生任何效果。后来,那一带的人好久好久还记得这个了不起的事实:这老太太的确不曾被淹死,而是在92岁高龄时得意洋洋地在床上咽了气。我听说她平生最得意地挂在嘴边吹嘘的事就是:她只走过一座桥,此外再也不曾在什么水上面走过。在喝茶时(茶可是她极其爱好的东西),她总表示对那些居然要游荡四海的水手和其它这类人的愤怒,她认为这种游荡简直是罪过。如果有人对她说人们正是因这种讨厌的行为才得到一些收获从而得到某些享受——如茶也可算是一种——那也没什么用,她总是更加有力更自信地说:“我们决不游荡。”
  --------
  ①英国人认为带胎膜出生者大吉。这胎膜可庇佑人不至溺水身亡。
  我现在也不游来荡去地说了,我要转到我出生说起。
  我出生在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或者就像苏格兰人说的那样是“在那一边。”我是一个遗腹子。爸爸闭上眼六个月后我睁开了眼。就是现在想到他竟从未见过我,我仍然觉得挺蹊跷的。而当回忆朦胧旧事时,更令我觉得奇怪的是,他那块白灰色的墓石竟是我儿时最初产生的联想,每当我们的小客厅被火炉烧得暖烘烘,又被烛光照得亮堂堂时,我就对独自躺在黑夜里的父亲无限同情,想到他竟被我们关在门外,我简直觉得残忍不堪。
  我父亲的一个姨妈——当然也就是我的姨奶奶——是在我们家里说一不二的人物,我后面还会谈到她——特洛伍德小姐,或称贝西小姐(当我可怜的母亲能鼓起勇气而提到她时总用后一个称呼,但这种情况并不常有)曾嫁给一个比她年轻的丈夫。这人长得漂亮但正如老话说的:“做得漂亮才算漂亮,”他在这一点上就不够漂亮了——因为他大有打过贝西小姐之嫌疑,甚至在一次为日常饭菜争吵时,鲁莽到想把贝西小姐从3层楼的窗口抛出去。他这些脾气暴躁的行为终于使得贝西小姐给了他一笔钱,从此二人分开了。他拿着那笔本钱去了印度,而且根据我家中一个荒诞的传说,人们看到他在那儿和一个大狒狒一起骑在一头大象身上。可我总觉得,那应当是一个贵妃或是一个贵妃的女儿,也就是公主才对。不管怎么说,十年后他的死讯从印度传来时,我姨奶奶作何感想是无人可知的。和那人一分手,我姨奶奶就恢复了她未嫁时的姓,并在很远的一个海边小村里买了间农舍,带了一个仆人去那里过独身生活。人们都知道她是从此要远离红尘了。
  我相信她一度很喜爱我的父亲。可父亲的婚事让她伤透了心,因为我妈妈在她看来不过是一个蜡制的娃娃。虽然她从来没见过我妈妈,却知道我妈妈当时还不到20岁。自打结婚后,我父亲和姨奶奶再没见过面。那时,我父亲的年纪是我妈妈的两倍,他的身体也不太结实。一年后,他去世了,正如我前面说的那样,他去世后六个月我才来到这世上。
  在那个十分重要的——请原谅我竟这么说——星期五下午,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那事究竟是怎么样发生的,我本人的感官未获得任何印象。
  当时,我妈妈正坐在火炉边。她身子虚弱,精神不振,泪汪汪地看着炉火,想到自己和那尚未出生就没有父亲的小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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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对早年的回忆


  当我回忆幼年混沌岁月时,首先清晰地浮现在脑前的便是我母亲,我那长着一头秀发,模样年轻的母亲,还有没模没样的皮果提。皮果提的眼睛真是黑,以致她眼周围的那部分脸色也发暗,她的双颊和双臂硬梆梆而又红彤彤,我常为鸟们不来啄她,而去啄苹果而感到奇怪。
  我相信我记得这两人在相隔不远处跪下或俯下身来,在我眼里她们就变得小矮人一样了,然后我摇摇摆摆从这一个走到另一个身边。我还往往分不清这是印象还是记忆——皮果提常把她那被针线活磨得粗糙了的食指点触我,那食指给我的触觉就像磨小豆蔻的擦子一样。
  也许这只是幻觉,虽说我相信我们的记忆力能回到比我们许多人以为的要早得多的岁月,正如我相信许多幼儿的观察力之切近和准确令人赞叹不已那样。说实在的,有许多成年人在这些方面亦可称卓越非凡,与其说他们获得了这种能力,不如说他们还没有失去这种能力。同样,我较全面地观察了那些一直保持着朝气活力,宽厚之心和达观心情的人后,更觉得这也是他们经过童年后仍保存下的一种财富。
  停下来光说这个,我怀疑我自己也在“游荡”了。可我得说,这些结论部分是建立在我自己的亲身经验上的。如果在这个故事里写下的什么能表明我是一个观察敏锐的孩子,或是一个对童年生活记忆深刻的成人,无疑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自称拥有这两种特性。
  回顾一片混沌的幼年,居于那些纷纭杂乱之上而涌现眼前的是我母亲和皮果提。我还记得些什么别的呢?让我记记看。
  云雾中出现的是我们的房子,在我看来,并不新,但非常熟悉,还是早年记忆中的那样。第一层是皮果提的厨房,厨房门通向后院。后院中央有一杆儿直立,杆上有个鸽屋,但里面并没有住什么鸽子;院子一角有个狗窝,但里面也没有什么狗;一群在我看来个头高得可怕的家禽总是趾高气扬、气势汹汹地走来走去。有一只公鸡总要飞到柱子顶上去打鸣,每当我从厨房窗子朝它看时,它似乎格外注意我,它的样子凶猛极了,吓得我发抖。院门边有一群鹅,我每次走过那里时,它们就伸长脖子摇摇摆摆地追我,结果正像被野兽困住过的人会梦见狮子一样,我在夜里也梦见这些鹅。
  有一条长廊,在我看来真是幽幽深长!它从皮果提的厨房一直通到前门。一间黑洞洞的储藏室就对着它开了个门,那可是一个在夜里经过时非跑着过去的地方,因为如果没有人拿着盏光线微弱的灯站在那里,我就弄不清从那些桶桶罐罐和旧茶叶盒后面会有什么钻出来。从那门里飘出一股又湿又霉的气味,有肥皂味、泡菜味、胡椒味、蜡烛味、咖啡味,全混在一起。再就是两间客厅,一间是我们——我母亲,我,还有皮果提;因为皮果提干完一天活后,我们也没什么客人时,她就是我们真正的伙伴——晚上坐的客厅,另一间是我们星期天坐的那间最好的客厅,后者很气派,但并不怎么舒服,我总觉得那间屋挺凄惨的,因为皮果提曾告诉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反正显然是很久很久以前——关于我父亲的丧事,还说到穿黑外套的那些人。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在那屋里,我母亲向我和皮果提读有关那拉撒路人如何从死人里复活①我听了怕得要命,以至她们后来不得不把我从床上抱起来,把卧室窗外那片安静的坟地指给我看。在肃穆的月光下,死者都安息在那里呢。
  --------
  ①见《圣经·新约》中马可福音的第十一章。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地方的什么东西能有墓地那些青草一半绿。没有什么比得上那里的树一半荫凉,也没有什么能比得上那里的墓碑一半安静。清早,我跪在母亲卧室里那个小套间的小床上向外看去,可以看到羊儿在那里吃草,还看见日晷上闪着红光。于是我就想:会不会是日晷因为又能报时了而快乐了呢?
  我们在教堂的座位在这里。多高的凳背呀!附近有扇窗,从那窗可以看得见我们的房子。早上做礼拜时,皮果提要多次朝我们的房子看,她总要尽可能地明确知道我们那房子没遭抢劫,也没发生火灾。虽说皮果提自己的眼睛向四处看,可我的眼向四处看她就不高兴。我站在座位上时,她就朝我皱眉头,示意要我看着那牧师。可我不能老看着他呀——他就是不穿着那白色的捞什子我也认得出他来,我还怕他会为我老看着他而奇怪呢,说不定他会停下讲道来问我——那我干什么好呢?打呵欠是很要不得的,可我总得干点什么啊。我看看母亲,她却装着没看见我。我朝过道里一个小男孩看去,他对我做个鬼脸。我朝穿过前廊从打开的门照进的阳光看去,竟看见了一头迷路的羊——我说的不是罪人,而是有羊肉的羊——这羊有那么一点想进教堂来的意思。我觉得如果我再朝它多看一下,我就会被诱惑得高声说些什么了,那一来,我又会成什么了!我又抬头朝墙上的灵牌看去,拼命试着怀念我们这个教区已故的包杰斯先生,并想象当他久受病痛之苦而医生又回天无力时,他太太是怎么想的。
  我不知道他们那时请了齐力普先生没有,他是否也束手无策;如果是这样,他是否希望人们每星期能提到这事一次而记住这事。我从戴着礼拜天才用的衫领的齐力普先生又看到了讲坛,并想到这讲坛真是个不错的游戏场,可以把它变成一座多好的城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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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夏尔在2005-10-5 15:56:41的发言:
大卫好神奇亚!是不是伟大的人都有坎坷的童年呢,玩了,夏尔是在蜜罐子里泡大的说

NINI也不是一帆风顺走过来的~~~~~~~~~~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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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家有了变化


  我想,那车老板的马是世界上最懒的马了。它低着头,磨磨蹭蹭。好像满心希望那些要收包裹的人一个劲等。我幻想,真的幻想,它有时都为它这主意笑出声来了,可车老板说那只是它在咳嗽而已。
  车老板也像他的马一样低垂着头,边赶车边垂着脑袋打瞌睡,一只胳膊支在膝盖上。虽然我说是他赶车,可我觉得实际上马在干这一切,就是没有他,这车也能到达雅茅斯。至于谈天么,他才不想呢,他只吹吹口哨。
  皮果提的膝盖上放了一篮点心,就算我们要乘着这同一辆车去伦敦,也够我们一路吃的了。我们吃得多,也睡得多。皮果提的下巴支在篮子把上就很快睡着了,她一直没把篮子放开过。若非亲耳听见她打鼾,我简直不能相信一个毫无抵御之力的妇人也会鼾声如此之大。
  我们在一些小巷小路边停了许多次。花这么长时间把一付床架交给一家小酒店,又在另一些地方停下去逗留,这令我十分厌倦。所以当看到雅茅斯时,我特别高兴。我向河对岸那片单调沉闷的荒原望去,觉得它看上去潮兮兮“回忆”。辩证法就是从理念出发,通过揭露理念之间的关系,,吸饱了水一样。我不禁觉得奇怪——如果世界真像地理课本上说的是圆的,那为什么每一处又都这么平坦呢?但我又想,可能雅茅斯座落在两极之一上,所以才这样。
  我们越走越近了,看到附近的一切都像是天空下的一条低低的直线条。我暗示皮果提说如果有一座小山什么的,这看起来就会好一些,如果小镇和潮水不像烤面包和水那么混在一起,那就会更好。皮果提用比往常更加重的口气说,我们应当接受一切既成的事物,至于她,她以自称为雅茅斯鱼而自豪。
  我们来到街上,这街也让我惊奇得不得了。鱼味,泥味,麻絮味,沥青味阵阵扑来,还有四处走动的水手,在石头上颠来颠去叮当响着铃铛的大车,我觉得我先前是低估了这么一个热闹繁华地了。我把这想法告诉皮果提,她听了这话好生快活,并告诉我,众人(我猜这是那些有幸而能生为雅茅斯鱼的那些人)都知,雅茅斯总的来说是天下最好的地方。
  “我的阿姆在这儿呢!”皮果提叫道,“都长得让人认不出了!”
  实际上,他是在家酒店等着我们。他像一个老相识那样问我觉得怎么样。开始,我并不觉得我对他不如他对我那么熟识,因为自我那晚上出生后,他再没去过我们家,他当然认识我而我不认识他了。他把我放到他背上,驮着我回家,这下我们的交情大有进展了。他当时身高六英尺,块头大,膀乍腰圆,是个结实的大汉,可他脸上挂着孩子气的傻笑,那头浅色的卷发使他看起来像头绵羊。他穿着一件帆布短上衣,他穿的那条裤硬得就是没有腿在裤管里也能照样直立。他戴着一顶你可以称之为帽子的玩艺,就像是一幢顶上盖了什么又黑又脏的玩艺的旧房子。
  汉姆背驮着我,把我们的一只小箱子挟在胳膊下,皮果提提着另一只箱子。我们在散有碎木片的小沙堆的小巷里绕来绕去,经过煤气厂、绳厂、小船厂、大船厂、拆船厂、修船厂、配索厂、铁器厂,以及一大些这样的厂子,来到我在远处就已看到的那片单调沉闷的荒原。这时,汉姆说。
  “那儿就是俺们的房子,卫卫少爷!”
  我向四周望去,尽可能望到荒原尽头,望到海岸,望到河边。可我看不到什么房子。只有不远处有一条黑色的驳船或什么别的种类的旧船放在地面上,在海潮不及之处。从那里伸出一个铁漏斗权当烟囱,徐徐冒出烟来。我看不出有什么像人居住的东西。
  “不会是它吧?”我说,“不会是那像船一样的东西吧?”
  “就是它,卫卫少爷,”汉姆答道。
  就算《天方夜谈》中阿拉丁的宫殿或大鹏鸟的蛋,我想,也比不上能住在这船里的荒诞想法更让我心醉神往。在它一侧,开了一个怪有意思的小门,直通屋顶下,还有一些小小的窗。这地方最叫人着迷心醉的是它实实在在是一条下过几百次水的船,而又从没人能想到在旱地上会有人住在它里面。我觉得正是因为这样它让我着迷了。如果它本来是专门造着给人住的话,我可能会嫌它太小、太不方便或太孤零了。可正因为它本来不是为此而造的,它就成了一个完美的家居之所了。
  它里面清洁得可爱,要多整齐,就有多整齐。里面有张桌子,一只荷兰钟,一个五斗柜,柜上有只茶盘,盘中绘有一个拿阳伞的女人,正在和一军人打扮的小男孩散步,小男孩还在滚铁环。一本圣经顶住了茶盘使其免于掉下。万一那茶盘跌下来,就会把聚在书周围的茶杯、碟子和茶壶都砸碎了。几面墙上都贴了些常见的圣经故事彩色画,画都装在镶有玻璃的画框里。于是,打那以后,我一看到小贩拿着这些东西,就不由得想起了皮果提哥哥做房子里的一切。穿红衣的亚伯拉罕把穿蓝衣的伊撒当祭品献上,穿黄衣的但以理被扔进了绿色的狮穴中,这是其中最出色的两幅,在小小的壁炉架上,有一幅建在桑德拉叫撒拉·珍的小船的画,那船尾还是用真正的木片贴成的;这真是一件集美术和木工技术之大成的艺术珍品,我认为这是一件令世人最为羡慕的宝物。天花板下的横梁上挂了些钩子,还有一些柜子和箱子一类的东西被当作坐俱,以补椅子的不足。
  这都是我一进门后就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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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蒙受了屈辱


  假如我的床移进的那间房间是一个有知觉并能作见证的东西,那我今天可以请它——我不知道现在是谁睡在里面了——为我证明,我带给它的是一颗何等沉重的心。我在狗吠声中来到那儿,我上楼时一直听见那狗在我身后狂叫。在我看来,那房间空荡荡的,实在陌生,就像在房间看来我也是那样。我两只小手交叉着坐在那儿就想开了。
  我想的都是最怪的事。我想到那房间的形状,那天花板上的裂纹,墙上的纸,窗玻璃上呈波纹和漩涡样的裂缝,那个三条腿而歪歪咧咧并看上去很不快活的脸盆架。看到它我不禁想起了在老头子影响下的高米芝太太。我一直哭呀,哭呀,可是除了因为觉得冷和沮丧,我肯定我当时不是为想到什么别的而哭。最后,感到孤零零的我开始想到我是多么地爱着小爱米丽,却偏偏被人从她身边拖开而来到这个地方,在这里,似乎没人及她一半那样需要我或关心我。想到这里我好不痛苦,便滚进被子的一角,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有人说着“他在这儿哪!”并把我热脑袋上的被子揭开,这下就把我弄醒了。原来是母亲和皮果提来看我了,是她们中的一个把我弄醒的。
  “卫卫,”母亲说,“有什么不对劲了?”
  我觉得她居然这么问我实在太怪了,于是就说:“没什么。”我转过脸去,我记得我是想不让她看见我颤抖的嘴唇,否则会让她看出更多真相。
  “卫卫,”母亲说道,“卫卫,我的孩子。”
  我敢说,当时她无论说什么也不像她把我叫作她的孩子更打动我的心。我把眼泪藏在被单上。她要拉我起来时,我使劲用手推开她。
  “这就是你干的事,皮果提,你这残忍的东西!”母亲说,“我对这一点也不怀疑。我不知道你这样教唆我的亲儿子来反对我或反对任何我爱的人,你又怎么能对得起你的良心?你这样做是什么意思,皮果提?”
  可怜的皮果提举起双手,抬起了眼睛。她只能用我在饭后常作的谢饭祷告用的话来回答:“上帝饶恕你,科波菲尔太太,但愿你不会为你刚才说的话而真心后悔!”
  “实在让我气坏了,”母亲叫道,“在我的蜜月里,就算我最恶毒的仇人也会想到这一点,从而不嫉妒我这一点点的安宁和幸福。卫卫,你这个调皮的孩子!皮果提,你这个野蛮的东西!哦,天啊!”母亲一会儿转向我,一会儿转向皮果提,任性地叫着说,“当人满以为可以期待这个世界尽可能地如意时,这又是多么多么令人苦恼的世界呀!”
  我感到一只手触到了我,而我知道这手既不是她的,也不是皮果提的,于是我下床站到床边。这是默德斯通先生的手,他说话时一直把那手放在我手臂上。
  “怎么了?克拉拉,我的心肝,难道你忘了?——坚定,我亲爱的。”
  “我很惭愧,爱德华,”母亲说,“我本想做好,但我实在不舒服。”
  “真是的!”他答道,“这么快就听到这个太糟了,克拉拉。”
  “我说,硬要让我现在这样实在太难了,”母亲撅嘴说,“实在——太难了——是吧?”
  他把她拉到身边,对她小声说了点什么又亲亲她。看到母亲的头依在他肩上并用手臂挨着他脖子,我就知道——和我现在知道得一样清楚: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摆弄她那软弱的天性,他达到目的了。
  “下去吧,我的爱人,”默德斯通先生说,“卫卫和我也会一起下楼去的。我的朋友,”当他盯着我母亲出去后,他就朝她点点头并微笑一下,然后他就把那张阴沉沉的面转向皮果提,“你知道你女主人的姓了吗?”
  “她做我的女主人已经很久了,老爷,”皮果提答道,“我当然知道。”
  “这是实话,”他答道,“可我想,在我上楼时我听到你不是用她的姓称呼她。她已用了我的姓,你知道。你会记住这个吗?”
  皮果提不安地看了我几眼,行个礼就什么也不说地走出了房间。我猜她看出有人希望她离开,而她也没什么理由继续留在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人后,他关上门,坐到一张椅子上,把我捉着站到他跟前,死死盯住我的眼睛。我觉得我的目光也被他所吸引而同样死死地盯住他的眼睛。当我回忆起当时我们就这样相对相视时,我好像又听到我的心那样又快又猛地跳动了。
  “大卫,”他说着把嘴唇抿得薄薄的,“如果我要对付一匹犟马或一只凶狗,你认为我会怎么做?”
  “我不知道。”
  “我揍它。”
  我几乎什么也说不出声来,可我觉得我虽然沉默,却呼吸急促了许多。
  “我要让它害怕,让它学乖。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征服这家伙;’哪怕要让它把血流干,我也会那么做,你脸上是什么?”
  “脏东西,”我说。
  他分明和我一样清楚:那是泪痕。可就算他把这问题问上二十次,每次都还打我二十拳,我相信我决不会那么回答他,哪怕我那幼稚的心炸开。
  “你这家伙人小却挺聪明。”他说着面带只属于他的那种严肃的微笑,“你很懂得我,我看得出来。去洗把脸,少爷,然后和我一起下楼去。”
  他指着令我想到高米芝太太的那个脸盆架,并用头示意我要马上服从他。我当时毫不怀疑(我现在也毫不怀疑),如果我有些许迟疑,他一定会把我打倒而不带任何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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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唯一的也是经常的安慰。想到这时,我脑际中总会出现这样的画面:夏季的夜里,孩子们在教堂的院子里玩耍,而我却坐在床上拼命地看书。在我心目中,附近一带的每一个谷仓,教堂里的每一块石头,教堂院子里的每一尺土地,都和这些书有关,都代表这一书中某个有名的地方。我曾看到汤姆·派普斯爬到教堂的尖顶上,我曾注视着斯特莱普背着行囊在侧门停下来休息;我还知道就在我们那小村子的酒店厅堂里,特伦宁舰长正和皮克尔先生开着会。
  读者现在和我一样明白,当我再一次回忆起童年生活中那一段日子时,我是什么样的人了。
  一天早上,当我挟着那些书来到客厅时,我发现母亲满脸焦虑不安,默德斯通小姐样子坚定,而默德斯通先生正在往一根棍子的一端捆扎什么东西——那是一根很有靭性的棍子。我一进屋,他就不再捆扎了,而是把那玩艺扬起来在空中抽打。
  “我告诉你,克拉拉,”默德斯通先生说,“我曾经常挨鞭子抽。”
  “就是的,当然,”默德斯通小姐说。
  “的确,我亲爱的珍,”母亲怯怯地吞吞吐吐道,“不过——
  不过你认为那对爱德华有益吗?”
  “你认为那对爱德华有害吗,克拉拉?”默德斯通先生严肃地问。
  “真是一言中的!”他的姐姐说。
  对此我母亲答道:“的确,我亲爱的珍。”就什么也不说了。
  我隐约觉得这些对话和我有关,我留意地看默德斯通先生落到我身上的目光。
  “好吧,大卫,”他说——我看到他在说话时又斜睇了一下——“今天,你必须要比往常特别多加小心。”他又扬起那根棍儿挥动一下。他把这已经准备好的东西放在他身边,然后就拿起他的书,脸上表情是明明白白的。
  一开始就这样,马上就能让我心慌意乱了。我觉得课文中那些字又溜走了,不是一个一个地溜,也不是一行一行地溜,而是整页整页地溜。我想抓牢它们,可它们好像穿上了溜冰鞋——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谁也拦不住地从我身边溜走了。
  我们开始得不好,接下去就更糟。我进来时还以为我准备得很充分。想能好好表现一番;可是事实证明我是大错特错了。我通不过的书一本又一本摞了起来,而在这整个期间,默德斯通小姐就一直坚定地盯着我们。当我们那天最后又来做那道五千块奶酪的算术题时(我记得那天他出题是用些棍子),我母亲一下哭了起来。
  “克拉拉!”默德斯通小姐用警告的口气说。
  “我不太好受,我亲爱的珍、我想。”我母亲说。
  我看到他板着脸朝他姐姐使了个眼色,并拿起那根鞭子起身道:
  “嗨,珍,我们不能指望克拉拉能完全坚定地忍受今天大卫要给她带来的忧愁和痛苦。那会太让她为难了。克拉拉是被改变得坚强了许多,也被改善了许多,但我们还不能期望她太多。大卫,你和我上楼去,孩子。”
  他把我带到门口时,我母亲向我们跑了过来。默德斯通小姐一边说着:“克拉拉!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吗?”一边阻拦。我看到这时母亲堵住了耳朵,并听到她哭了起来。
  他阴沉沉地慢慢朝我卧室走来——我可以肯定他对这种行刑的正式仪式感到其乐无穷——我们走进那屋后,他就突然一下把我的头扭到他胳臂下。
  “默德斯通先生!先生!”我朝他叫道,“别!求你别打我!我是想学的,可是当你和默德斯通小姐在旁边时我学不了。我真的学不了!”
  “学不了,真的,大卫?”他说,“我们就试试看。”
  我的头被他夹住就像被把老虎钳夹住一样,但我设法缠住他,并有那么一会儿使他动不了,我还求他别打我。可我只能拦住他那一小会,因为他马上就朝我狠狠地打了下来,而我一下咬住他夹住我的手并把它咬破。现在想起这事我还觉得牙酸呢。
  于是他就揍我,好像要把我揍死。除了我们的喧闹声,我还听见她们哭着跑上楼——我听见我母亲哭,还有皮果提哭。然后他走了,在外面把门锁上;我狂怒不已,但我感到身子发烧、火辣辣、被撕裂似地、肿痛;只好无力地躺在地板上。
  我记得多清楚,当我安静下来后,整所房子是被什么样的一种异样的沉寂笼罩着!我记得很清楚,当痛楚开始减退、激情开始减退时,我开始感到我多么不应该呀!
  我坐起来,听了好久,什么声音也没听到。我从地上爬起来,在镜子里看到我的脸那么肿、那么红又那么丑,连我自己也吓坏了。我动一动,伤痕处就扯得紧紧地痛,使我又哭了起来。可是和我所感到的负罪感比,这痛不算什么。我敢说那沉甸甸压在我心头的负罪感使我觉得我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
  天色开始转暗了,我关上了窗子(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头倚在窗台上那么躺着,哭一阵,睡一阵,茫然地朝外面看一阵),这时钥匙转动了,默德斯通小姐拿了一点面包、肉和牛奶进来。她把这些东西放到桌子上,用那典型的坚定神情看看我就出去了,并在身后把门又锁上。
  天黑下来好久了,我还坐在那儿,心想不知还会不会有人来。当看来那晚已无来人的可能性时,我脱衣上了床。在床上,我开始满怀恐惧地想以后我会遭遇到什么。我的所为是不是犯罪行为?我会不会被抓起来送进监牢?我到底是不是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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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被打发离开了家


  约走了半英里路,我的小手帕就湿透了,这时马车突然停下。
  我往外看,想知道个中原因。我惊喜地看到皮果提从一道围篱后冒了出来并爬到车上。她抱住我,紧紧往她怀里搂,把我的鼻子都压得好疼,不过当时我并没觉得鼻子疼,直到后来才发现。皮果提什么也没说。她抽出一只手伸到胳膊肘下的口袋里,掏出几个装着糕点的纸包并塞到我的几个口袋里,还朝我手里放了一个钱包,但仍然什么也没说。她又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紧紧抱住我一挤,便下了车跑着走开了。我现在相信,也一直这么相信——她的长袍上没有留下一颗扣子了。我从滚来滚去的扣子中捡起了一颗,把它作为纪念品珍藏了很久。
  车夫看着我,那神情像是问我她还会不会回来。我摇摇头,说我认为她不会了。“那就走吧,”车夫对那懒洋洋的马说;那马就按吩咐开路了。
  这时,我已哭到再也不能哭的程度了,于是我开始想到再哭也没用了,尤其想到罗德利克·兰顿和英国皇家海军的舰长在艰难中,我所记得的杨雄(前53—18)又作“扬雄”。西汉哲学家、文学家、,都没哭过。车夫见我下了这决心,便建议我把小手帕摊在马背上晾干。我谢了他,并同意那样的。在这么一种情况下,那手帕显得特别小。
  我现在有心思来检查那个钱包了。这是个硬皮钱包,带一个搭扣,装着三个亮闪闪的先令,显然,皮果提因为一心要让我高兴还用白粉把这三个先令打磨过。但钱包里更珍贵的内容是用一张纸包的两个半克朗。我母亲在纸上亲笔写道:“致卫卫,附上我的爱。”我再也撑不住了,只得又请求那车夫把我那小手帕递给我。可他说他认为我最好不用,我也认为我的确最好不用。于是,我就用袖子擦擦眼睛,止住了自己。
  尽管由于先前的激动,我还不时发出大声呜咽,但我再也没哭了。慢吞吞地又走了不多远后,我就问车夫会不会一直走到那里。
  “一直走到哪?”车夫问。
  “那儿。”我说。
  “那儿是哪?”车夫问。
  “离伦敦不远。”我说。
  “嗨,就是那匹马,”那车夫抖抖缰绳指着那匹马说,“还走不到一半,它就会比猪肉还死气沉沉。”
  “那么说,你只走到雅茅斯吗?”我问。
  “差不多,”车夫说,“到了那儿,我就送你上长途马车,由长途马车再把你送到——管它是什么的地方。”
  对这位车夫(他姓巴吉斯)来说,这算是说了很多话了。正如我在前面的某一章里说过,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几乎不和人交谈。我给他一块蛋糕以示酬谢,他一大口就吃了,真像一只大象。而且那块点心在他脸上引起的表情不比在一只大象脸上引起的多什么。
  “·她做的,啊?”巴吉斯先生问道,他老坐在前踏板上,把双臂分别支在膝盖上,向前无精打采地倾着身子。
  “你是说皮果提吗,先生?”
  “啊!”巴吉斯先生说,“是她。”
  “对,我们的点心全由她做,饭也全由她烧。”
  “是这样吗?”巴吉斯先生说。
  他努起嘴,像是要吹口哨似的,但没吹。他坐在那儿盯住马耳朵,好像在那里发现了什么新鲜玩艺。就这样,他坐着,过了相当一段时间。他又慢慢地说:
  “没有情人吧,我相信。”
  “你是说杏仁,巴吉斯先生?”因为我以为他还要吃点别的,就指明那是什么点心。
  “情人,”巴吉斯先生说,“是情人;没人和她要好吧?”
  “和皮果提?”
  “啊!”他说,“和她?”
  “哦,没有,她从没有过情人。”
  “真的没有?”
  他又努起嘴,像要吹口哨似的,但又没吹,他仍坐在那儿盯住马耳朵看。
  “那么她做,”巴吉斯先生想了半天又说,“各种苹果饼,还有各种饭菜,是吗?”
  我回答说事实正如此。
  “嗨,我想告诉你,”巴吉斯先生说,“也许你会给她写信吧?”
  “我当然会给她写信。”我答道。
  “啊!”他慢慢把眼光转向我说,“是这样!如果你给他写信,也许你会记得写:巴吉斯愿意,是吗?”
  “巴吉斯愿意。”我重复道,什么也不懂,“就这句话?”
  “是的。”他说着,一边考虑着,“是——是的。巴吉斯愿意。”
  “可你明天又要到布兰德斯通了,巴吉斯先生。”想到届时我已离那儿很远了,我吞吞吐吐地说,“你更可以自己去说呀。”
  他摇摇头,反对这主意,又一次非常郑重地强调先前那个请求,“巴吉斯愿意,就是这句话。”我满心答应了。当天下午在一家客栈里等候马车时,我就要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皮果提写了封短信。那信是这样写的:“我亲爱的皮果提,我已平安到了这里。巴吉斯愿意。向妈妈转致我的爱。你亲爱的。又:他说他特别要你知道——巴吉斯愿意。”
  我承诺了将做那事后,巴吉斯先生又陷入了完全的沉默。最近一向发生的一切使我累得很,我就躺在车箱里的一只袋子上睡着了。我睡得很香,直到抵达雅茅斯才醒来。我们驾车来到一家客栈的小院子里,这时的雅茅斯在我眼里成了一个全新的陌生地,以致我马上就打消了有可能和皮果提先生家里人见面的希望,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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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这个年龄,”他说,“他八岁零六个月时被他们弄断了第一根肋骨,到八岁零八个月时又被他们弄断了第二根,结果要了他的命。”
  这事件实在让人听了不太舒服,我无法对自己掩饰这点,也无法对那侍者掩饰这点,我又问他这是怎么发生的。他的回答并没给我什么鼓舞,因为那只是三个可答的字:“打断的。”
  就在这时,院里长途马车及时吹响了号角,于是我急忙站起来,半为了有一个钱包而骄傲地吞吞吐吐问他,有什么我得付钱的。
  “一张信纸,”他答道,“你买了一张信纸吧?”
  我不记得我买过。
  “信纸很贵,”他说,“由于要纳税。三个便士。在这个国家,我们就这样被抽税。除了给侍者,再没什么了。墨水就算了,我来·贴吧。”
  “你应该——我应该——我应当给多少——你希望给侍者多少呢?”我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问。
  “如果我没有一个家,那家又没有都染上天花,”那侍者说,“我不会要六便士。如果我不用供养年老的父母,还有一个可爱的妹妹,”说到这里,那侍者很动情了——”我不会要一个法生。如果我有一个好处所,又受到好的待遇,我就要请求你收下我的一点什么,而不是向你要。可我是靠剩饭剩菜度日,睡呢就睡在煤堆上——”说到这里,那侍者哭了起来。
  我很同情他的不幸,觉得无论如何给他的钱如果少于九便士都是心地残忍冷酷的。我从我那三个亮闪闪的先令拿了一个给他,他谦卑恭敬地接了下来,并马上用拇指捻了捻,试试真伪。
  我被人从车子后面举进车时,有一点难堪,因为我发现人们以为我一个人把中餐全吃完了。我知道这点是因为我无意间听到那女士在半圆窗后对看车的人说,“当心那孩子,乔治,要不他会胀得裂开的!”此外,我还看到周围那些女仆都走了出来看着我笑,好像我是个怪物。而那个侍者——我那不幸的朋友——已经重又振作了起来,看上去不但不为此不安,反而一点也不难为情地跟着大家一起大惊小怪。如果我对他产生了什么怀疑,我想这是引起那疑心的一半原因。但我现在更倾向于认为:由于怀着孩子单纯的信任和一个幼者对长者的天生信赖(这种天性被任何孩子过早用世俗的精明来取代都会使我惋惜),我总的来说并不怎么怀疑他,以后也没有。
  我得承认,因为无端成为车夫和看车人取笑的对象,我感到很不好受。他们说因为我坐在车后边,所以那部分重;还说我坐货车旅行更为威风。我大肚皮的故事传到外面一些乘客中,他们也听了很开心,问我在学校里是不是被当作两个或三个兄弟付膳食钱,还有我是否在一定条件下被人承包了,以及另外一些让他们乐的问题。不过最糟的是,我知道有机会吃东西时我一定会不好意思吃东西,所以吃过那么一餐量少的午饭后,我就得一夜挨饿了——因为我匆忙中把我的糕饼忘在客栈里了。我的顾虑得到了证实。我们停下来吃晚饭时,虽然我很想吃,我却鼓不起勇气来吃半点,只好坐在火炉边并说我什么也不想吃。就这样,也不能使我免遭更多的嘲讽;一个声音沙哑、满脸横肉的男人一路上不是不停地从三明治盒子里掏出东西吃,就是从瓶里喝水,他却说我像一条大蟒,吃一次就可维持好长时间;他说过这之后又真地狼吞虎咽了一份煮牛肉。
  我们下午三点从雅茅斯动身,预定次日上午八点左右抵达伦敦。那正是仲夏时分的天气,傍晚实在舒服。我们经过一个小村庄时,我独自想象那些房子里面是什么样的,住在那里的人在做些什么。有些男孩追着我们并攀在车后晃了一段路,这时我便想不知他们的父亲可否都在世,不知他们在家是否快活。我的思路不断飞向我正前往的那种地方——想象中那的确是可怕的场景,除此之外,我还想了许多别的。我现在还记得,我有时任思绪飞往家和皮果提,我还使劲回忆在咬默德斯通先生前,我的感受是什么,我又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咬他好像是很遥远的远古年代的事了。
  晚上就不像傍晚那样舒服,因为太凉;为了防止我从车上掉下去,我被安排坐在两个男人中间(在那满脸横肉的和另一个人中间),他们俩打起盹,就把我挤得差点闷死。他们有时把我挤得那样紧,我不禁叫道:“哦!请别这样!”可他们却因为这叫声把他们吵醒了而不乐意。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穿皮大衣的女士,她被那样得严实包裹着,以致在昏暗中看起来不像一个女士,而像一个干草垛。这女士带了一只篮子,有好长时间都不知道放在哪儿好,后来发现我的腿短,就决定把篮子放在我下面。那篮子挤着我还扎着我,使我非常痛苦;可是如果我稍微挪挪身子,使篮子里的一个大玻璃杯碰在别的什么东西上咣啷作响(因为那是必然的),她就很厉害地踹我一下,并说:“小心,别乱动。·你·的骨头还嫩着呢,·我能肯定。”
  最后,太阳升起来了,我的伙伴们看上去也睡得舒服多了。晚上他们挣扎得那样辛苦,他们通过他们那可怕的喘气声和打鼾声来表现了这点,而现在都气声平静了。太阳升得越高,他们睡得越舒服。当他们个个醒了过来后,每个人都说自己没合过眼,如果听到有人说某人睡着过,那被说的人就会气忿忿地反驳。我记得我当时为此十分惊奇,至今我仍同样惊奇。因为我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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