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2月20日电(记者 张晓辉)上世纪80年代,香港电视连续剧《霍元甲》热播之后,霍元甲的形象就成了影视作品的常客。最近花巨资拍摄的由李连杰主演的电影《霍元甲》却因情节虚构杜撰,引来了居住在天津西青区小南河村霍氏后人的不满。
霍元甲的曾孙霍自正说:“根据历史人物、事件改变的小说、戏剧或电影,都是许可加工再创作的,但不论虚构还是戏说,在最关键的地方必须尊重历史事实,更不能胡说八道。电影的结局是霍家被灭门了,我们霍家后代在情理上接受不了。”
由李连杰主演的这部影片从霍元甲的儿时开始讲述。霍元甲在少年时偷学武艺,立志做津门第一。长大后他挫败了众多武林高手,在一次比武中霍元甲将对手打死,而自己的母亲和女儿被仇人杀害。后来,霍元甲远走他乡,在一位“月慈”姑娘的帮助下渐渐领悟到武学真谛,并与姑娘产生感情。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后,霍元甲屡屡战胜外国大力士,开办精武馆,最终遭日本人暗害,英年早逝。
看到影片后,霍家后代反应十分强烈:霍元甲出生于普通农家,并不是如片中所表现的住深宅大院,过着富裕的生活;剧情描述霍元甲多次击败外国选手,然而事实却是对手胆怯未来参赛,霍元甲不战而胜;霍元甲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而影片上仅仅提到一个女儿。
除此之外,对于影片里霍元甲的红颜知己,霍家后人表示这更是无中生有,有损霍元甲的形象。
霍元甲纪念馆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电影的确是把霍元甲的英雄气概传达给了观众,但是里面表现的内容与我们所掌握的资料不大相符,缺乏对人物的尊重。
一些观众也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有人说电影如果太追求历史真实,拍多少次都一样也就没什么可看的了。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既然是反映历史人物的影片,用的又都是真名实姓,就应该基本按照事实去拍,如果大部分情节都是凭空杜撰的,最好就不要跟真实人物挂钩。
霍家后人指责<霍元甲>侵权 违背史实损害形象
认为违背史实损害霍元甲形象 已委托律师讨先人“名誉权”
1月25日,霍元甲在电影银幕上“重现江湖”。借“霍元甲+李连杰”的号召力,在一片褒贬声中,电影《霍元甲》的票房扶摇直上。
2月9日,天津市西青区小南河村村民霍自正通过一张DVD碟片,看到了自己的曾祖父霍元甲的“生平故事”。
“非常愤怒。”霍自正说,“影片损害了先人霍元甲的形象,伤害了我们的感情”。
一个历史上的名人,一个电影中的角色———由于霍自正的“愤怒”,这段真实与虚构之间的纠缠,迅速被上升为一个“法律问题”:霍元甲的“名誉权”和后人的“人格权”。
2月13日,霍自正与律师正式签订委托书,准备向电影《霍元甲》“发难”。
■霍家质问
“灭门了,那我们又是谁”
56岁的霍自正是天津市西青区小南河村的一名村干部。作为霍元甲的曾孙,在电影《霍元甲》公映之时,他成了探究“霍元甲真相”的媒体记者追逐的对象。
在一遍又一遍地回答“真实的霍元甲什么样”之后,霍自正的好奇心愈发强烈———电影里的霍元甲什么样?
2月9日,霍自正得到一张电影《霍元甲》的碟片,他终于看到了自己曾祖父霍元甲的“生平故事”。
“胡说八道。”霍自正说。这是他看完后立即做出的评价。与他一起看电影的,还有他的家人,“他们都很愤怒”。
在交给本报记者的一份手写声明中,霍自正解释了自己的“愤怒”:“影片背离历史事实,把他(霍元甲)写成了飞扬跋扈、狂傲骄横,为争第一乱杀无辜,因而招来了杀母灭子之祸,使霍家家败人亡,成了霍家的千古罪人。‘恨人不死’是社会上对所憎恨的人的咒骂,影片却轻而易举地把其全家置于死地。其中描写其父霍恩弟先于元甲死亡,其妻更是早亡,女儿还不到学龄就没母亲,并和霍元甲的母亲一起惨遭杀害……”
“事实是怎样的呢?”在声明中,霍自正说:“在元甲公死后7年,即1917年,其父霍恩弟去世,82岁。其夫人王氏,我的曾祖母1960年去世,91岁,我当时已11岁了。他的长女,我的大姑奶1985年去世,89岁。”
与家人和乡亲们交流之后,霍自正的“愤怒”逐渐升级———“告它(电影《霍元甲》)”。
霍自正认为《霍元甲》损害了先人霍元甲的形象,因此,他希望那些“拍电影的大腕们”向人们“澄清事实”。
谈话中,霍自正除了表达对《霍元甲》的“愤怒”之外,还不时翻看捧在手里的《精武本纪》(民国八年成书,孙中山先生作序),“引经据典”地向记者说明真实的霍元甲:“尔雅温文,无拔剑张弩态。骤观之,若无能者,鲜有知其为兼擅内外家之雄也。”
“你看,温文尔雅,根本不是电影里演的那个狂妄之徒,霍家也没因他乱杀无辜而惨遭灭门。如果被灭门了,那我们又是谁?”霍自正说。